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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发布最新公告!事关疫情防控

德州发布 2022-09-29

8月18日

德城区发布公告

加强入(返)德城人员摸排报备


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要求,提高重点人员排查工作质量,确保不漏一人,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积极配合


对海南、西藏、新疆等疫情地区的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入(返)德城,确需入(返)德城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3天通过电话或“德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智慧德州”APP自主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实行“点对点”闭环转运管理。


二、有奖举报,群防群控


(一)举报对象


1、自海南、西藏、新疆等疫情地区入返德城人员,本人未第一时间按规定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未纳入管控范围的人员,故意隐瞒旅居史、谎报瞒报的人员,隐瞒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


2、与确诊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有过密切接触史隐瞒不报的人员及单位。


3、未按要求落实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管控措施,隔离期未满私自外出活动的相关重点人员。


(二)奖励标准


对未纳入管理的来自海南、西藏、新疆等疫情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密切接触者的线索,举报一经查实,每例奖励500元;对纳入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管理人员私自外出的线索,举报一经查实,每例奖励200元;对同一线索接到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二人或二人以上联合举报的,按照一个举报线索奖励。


三、从严管理,依法追责


对通过群众举报或其他途径查实有故意隐瞒疫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以及通过恶意造谣、传谣引起群众恐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德城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来源:智慧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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